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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邮局汇款须知 1、邮局汇款汇到考试机构ATA公司的考试报名缴款专用地址(邮编:100010 收款人:ATA公司;地址:北京市 01006ATA)(该地址是本次证券考试邮局支付方式唯一接受报名款项的地方,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使用“北京市东四邮局508号信箱”作为收款人地址,其他信息不变;除此之外,不接受其它任何缴费方式,如异地电汇、上门缴款等),邮局可接受支票付款进行邮汇。请务必在汇款时正确填写收款人邮编:100010 2、汇款单必须严格按照汇款单样本填写,汇款附言栏必须且只须填写报考帐号,凡没有填写报考帐号或者填报有误的,一律退款,退款手续费从汇款金额中自动扣除,且报名无效。由于汇款信息错误导致无法退款或退款过程造成考生报名延误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务必使用普通汇款方式,其余汇款方式不予受理。
3、考生应根据所报科目的具体金额汇款(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70元),汇款不含邮费、教材费。 4、汇款金额少于应缴金额,报名无效。考生务必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1-61651128)。如发现金额不足,且在报名汇款截止日期(汇款截止日期为9月14日,以邮戳为准)之前补足汇款的,报名有效。如超过报名汇款截止日期,汇款金额仍少于应缴款的,则报名无效,将在考试结束后按退款处理。 5、每张汇款单只适用于一个报考帐号,集体报名的考生必须由集体负责人统一汇款,自己汇款无效。 6、考生多缴的汇款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款,退款手续费将从退款中自动扣除;由于考生汇款不符合《报名须知》的要求,造成的退款也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款。因此请考生务必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查询电话:021-61651128)。 五、在线汇款须知
在线汇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每笔手续费二元。 请记录您在线支付时的订单号 (该订单号是您选择在线支付后生成的),以便日后查询。
六、信息修改 1、考生档案信息为考生姓名、性别、证件信息、出生日期和所在地,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2007年9月14日)之前,登陆网站自行修改确认,过期无效。 2、考生的科目和报考区域在报考截止(2007年9月14日)之前都可进行修改。 3、考生可在2007年9月14日前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修改个人档案信息, 9月14日之后考生如需要修改考生档案信息需支付每人每次20元修改费,具体修改方式可致电021-61651128。 4、考生通过邮件或BBS留言修改信息均无效
七、大批量报名 为确保考生信息的正确性,对于报名人数众多的集体单位,可由单位通知考生自行上网以个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正确填写考生信息后,将获得的报考帐号及操作密码上报汇总给单位,由单位负责人登录报名网页,将这部分考生一一选入集体帐号下,生成一个订单。最后一次性统一为本单位考生汇款。
八、发票申请 1.考试结束后将为集体报名单位统一邮寄发票。 2.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报名截止日(2007年9月14日)之前,登陆报名网页申请,发票领取方式请注意报名网页,过期不予受理。 九、报名退款 考试结束后将统一退款,退款手续费直接从报名费中扣除,逾期不予办理。
十、短信服务 为了方便考生,考生可自愿选择手机短信服务,获取考试相关信息,每条信息收费2元,费用直接在手机费中缴纳。考生成功申请了考试的报考账号后,即可选择短信服务。将接收人或目的地设置成91608,几秒内将收到查询系统回复的查询信息(移动手机短信发送特服号码:91608 信息费2元/条)。 目前短信提供的服务分别是: 1、考生的报考帐号和密码的查询 2、考生的报名费用是否已经缴清的信息 3、考生的准考证信息 以上提供的短信服务具体请参见短信服务详细说明。 声明: 每项服务申请成功后,考生将不能退订。请您在短信服务后留意:手机保持开机状态、不更换手机号码。为防止短信发送过程中偶尔故障,若您在相应时间阶段内未收到短信,请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如果在短信订阅过程中有疑问的,请致电ATA技术支持:021- |
























